幾近整整一年沒有作認真的書寫了。那大概是三百包煙左右的時間。
一年或許不長,但六千枝煙的時間,好像實在太多。無論是甚麼,也終究為濃濃的煙霧所掩蓋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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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來,無可救若的喜歡上了一枝鉛筆。
那是宜家傢俬供人寫下尺寸的免費貨色。長度剛比手指長一點。斜斜的放在掌心裡,還脫不出手掌的範圍。無論是兩指夾著,還是三指緊握、怎樣轉動,都是如黏在手上。這樣的得心應手,實在沒有比這更好把玩的東西。
但相對於那觸覺的快感,它的色澤的吸引似乎有著更妖異的魅力。無從知道它原來是甚麼顏色的——它本應是淺杏色的,但經過無數的灰塵與煙灰洗禮之後,那就變成了比我的手稍淺的棕灰色了。暗啞的色澤本來與美學觸覺完全不咬弦的,但不知為何,看著那傢伙在手裡轉動,每每都希望這情境不要停下來。發呆的凝望著,連煙也不想抽。不經不覺,就是數分鐘。
即使如此,不安的感覺還是如氣味一樣緊隨。整個把玩的行為彷彿是不完整的,好像有些甚麼要去完成似的。十分清楚那不安的源頭,也曾經不下數次試過超越這種狀態。寫一些甚麼,畫一點甚麼,還是純粹的著色;在紙上,書桌上,牆壁上。只是最後都失敗告終。那個看來簡單的舉動,似乎是如此的難以完成。或許這是無法避免的,每當書寫,筆就自然要離開掌心——一切就變得不對勁。
於是,還是繼續滿足於那視覺與觸覺上的麻醉。令自己驚訝的,卻是我無法/差點忘記了這是如何難以忍受。
(此文原載於中大學生報九月號)